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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机关党委关于开展“优秀主题党日”评选的通知

 

各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优秀主题党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党支部工作不断创新,根据校党委《关于开展“优秀主题党日”评选的通知》精神,机关党委决定开展“优秀主题党日”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机关党委所属各支部2017年9月至2019年6月期间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

二、评选条件

1.活动主题鲜明。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学习黄大年和郑德荣先进事迹,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等,突出理论武装,突出党性锻炼,富有时代气息,党味浓厚。

2.活动形式创新。密切联系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在坚持规范化、注重实效性、体现庄重感、强化仪式感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和方法,吸引力、感染力强。

3.活动效果明显。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在党员中认可度高,党员参与率80%以上,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得到增强,党建引领中心工作成效明显。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

4.“党日”要素完备。以党支部为主体,围绕一个主题,或独立或联合开展,活动时间、参与主体、开展程序等基本要素明确,符合《长春理工大学主题党日制度实施办法》各项要求。

三、评选办法

1.各支部根据评选条件自主申报优秀主题党日案例,每个支部限报1项。机关党委根据申报情况确定评选名额,予以表彰,并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加以展示推广。

2.机关党委择优推荐2-3个优秀主题党日案例参加学校评选。

四、相关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申报、认真参评、确保质量。

2.参评案例需填写《长春理工大学“优秀主题党日”申报表》(见附件)。根据需要也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活动照片、活动新闻等)。

3.申报表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既体现学校规定动作的完成情况,又突出本单位的自身特色,字数在20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