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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机关党委关于发布2019年3月份教职工理论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的通知

各支部:

根据校党委《关于发布2019年3月教职工理论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的通知》要求,现将机关党委2019年3月份教职工理论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活动时间

3月20日下午

(二)参加范围

教职工理论学习一般以处级单位(部门)为单位开展,全体教职工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一般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全体师生党员参加。各单位(部门)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二、教职工理论学习

(一)学习主题

认真学习领会校党委书记杨玉新,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苏忠民在长春理工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明确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切实以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提升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真抓实干、拼搏进取,奋力开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学习资料

1.校党委书记杨玉新在长春理工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苏忠民在长春理工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报告

(三)学习要求

1.紧密联系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会议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2.做好学习记录,主要包括学习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请假人及理由、学习主要内容和程序等。

三、主题党日活动

(一)活动主题

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四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部分),进一步强化党员党性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严以律己作表率,拼搏奉献勇担当。

(二)活动内容

1.规定动作

(1)现场交纳党费

党员在主题党日当天,自觉、按时、足额向党支部交纳2019年1—3月份党费。

(2)理论学习

①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四章,重点把握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的有关要求。

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第二部分,重点理解把握“什么是政治纪律?”(第78页,82题)和“什么是廉洁纪律?”(第142页,133题),其他内容可安排党员进行自学。

(3)必知必会小知识

①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  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  为通过。(半数、半数)

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  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半数)

③在党的纪律中,    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打头、管总的纪律。(政治纪律)

④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   或者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⑤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   处分。(开除党籍)

⑥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给予处分。(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

(二)自选动作

各党支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可结合学习工作实际,自主确定一项或几项自选内容。

(三)活动要求

1.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清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请假人及理由、主要内容等,主题党日活动单独记录,不记录在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上),党员做好学习笔记。

2.将本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传“新时代e支部”相关栏目。